蘭州代理記賬財稅服務中心作為甘肅**的財稅公司,對于行業(yè)和專業(yè)知識必然了如指掌,**我們先給大家分享一些關(guān)于社保的知識,僅供參考學習!
一、計入“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?!钡臅嫹咒?br />
當然明細科目肯定是會有差異的,有的還要在下面再分設“單位承擔部分”和“個人承擔部分”。
(一)社保計提時
借:管理費用/生產(chǎn)成本/制造費用/銷售費用等
貸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保(單位承擔部分)
(二)發(fā)工資扣個人部分時
借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工資
貸:銀行存款等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
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保(個人承擔部分)
(三)實際繳納社保費時
借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保(單位承擔部分)
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保(個人承擔部分)
貸:銀行存款
二、計入“其他應付款”或“其他應收款”的會計分錄
有些人或單位,將社保費(含住房公積金)無論是計提、扣個人還是實際繳納都在“其他應付款”或“其他應收款”中進行過渡。當然,無論是計提、扣個人還是實際繳納的會計分錄,與計入“應付職工薪酬”的會計分錄基本一致,不再贅述。